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浏览次数: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3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9月5日,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荣主持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局中心组学习成员、各科室(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刘国荣同志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刘国荣同志指出,《问责条例》是首部关于问责方面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极端重要性,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内容,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刘国荣同志要求,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切实落到实处,要原原本本、逐字逐条学习,学深悟透、全面掌握、熟练运用,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问责促负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抓细抓实,坚定理想信念,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市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