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出台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

浏览次数: 作者: 黄美春 潘新杰 发布时间:2016-07-22

  市城管局出台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

   

   

  近日,市城管局出台《干部职工文明行为规范》,从遵守道德规范、做到仪态端庄、严守工作纪律、始终文明服务、倡导厉行节约、保持环境整洁、爱护公共环境、自觉文明行车、践行文明就餐、增强安全意识、健康生活方式、坚持勤政廉政等12个方面,要求干部职工始终做到正心、正身、正言、正行;发扬认真负责、无私奉献、顾全大局、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注重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改革创新,努力实现个体素质、整体形象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近几年来,市城管局以“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责任心”教育等活动为契机,相继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打造书香城管” “做通情达理、文明有礼的城管人”等活动。组织开展“道德讲堂”, 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和“一进二访”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严谨、廉洁高效、团结协作、务实进取的干部队伍。特别是在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城管精神,白加黑、五加二,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娄底换来了一张张闪光的城市名片。(市城管局 黄美春 潘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