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召开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

浏览次数: 作者: 梁样林 发布时间:2017-09-14

市环保局召开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9月7日下午,娄底市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在一楼大会议室召开关于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

会上,局机关纪委书记邓有武同志对市委、市政府印发《娄底市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传达,解读了我局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清理对象为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本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辞去公职未满三年或退休未满三年的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未满两年或退休未满两年的一般公务员;清理的内容包括涉矿类、砂类、渔类、小水电类、烟花爆竹类、危险化学品类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时间截止2018年1月31日止,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治查处、规范总结四个阶段实施。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环保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班子,明确了相关人员职责。同时要求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责任和纪律,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党组书记刘文波最后强调:全局上下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如实主动填报《娄底市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渉矿等经营活动个人情况报告表》,二是要把握方案重点内容,把握关键节点;三是要注重填表细节,全面、客观、真实地填报;四是要全覆盖,科长及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市环保局  梁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