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减压阀”的独特作用——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发展成效显著

浏览次数: 作者: 黄灿 彭莹 发布时间:2020-12-20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群众权益、规范行政行为的有效手段,已然成为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五项措施(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之一,对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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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司法局获评行政复议类“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宗旨,真抓实干,创新发展,注重定分止争,提升办案质量,切实发挥了“减压阀”“助推器”的独特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59件,其中维持295件,经调解后撤回135件,综合纠错(包括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职)129件,综合纠错率达23%,运用行政复议调解为政府挽回损失9000余万元。特别是创造性地运用“窗口前移,听证审理,调解结案”的案件办理方式,为设立行政争议柔性化解机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今年,市司法局被授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这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唯一“行政复议类”获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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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娄底行政复议暖人心 百姓感激送锦旗)

 依法引入行政调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今年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我市针对各类行政争议的特点,将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全流程,实现了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

前置调解实现行政争议案前化解。我市依法借鉴民事诉讼的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对人、事、案接解早和介入快的优势,及时为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搭建有效沟通的平台,促进行政争议在萌芽阶段得到有效化解。特别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认真分析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属性、范围和界限,对不服投诉处理结果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了精细化调解前置作业。去年,多名消费者不服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答复,陆续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综合分析复议诉求,市司法局在指出投诉举报处理行为不当之处的基础上,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与消费者主动联系,积极沟通,认真履行职责,妥善解决了投诉举报事项。最终,申请行政复议的全部消费者在5天内,自愿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修正瑕疵实现行政争议小案快调。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由于管理范围广、管理事项多、执法链条长等原因,部分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理结果正确,并未损害行政相对方的实体性权益,但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存在瑕疵。如果机械适用法律规定,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将会导致大量类似的行政关系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无益于依法行政的全面实施。市司法局发挥指导职能,划定特别响应区域,将涉及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等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列入其中,指导相关单位补正行政行为,修复行政关系。今年,某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简易处罚文书在法条引用时不尽具体,数名群众就此申请行政复议。市司法局快速启动瑕疵修正程序,指导被申请人修正瑕疵文书,取得申请人谅解,化解了数起行政争议。

丰富案件审理方式建立良性互动机制

我市始终坚持“三个及时”原则,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指正违法行为、及时维护行政关系,运用听证审理、实地核实等方式,积极探索兼顾公正和效率的新路径。

将听证审理作为化解重大争议的常规审理方式。我市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审理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已经日趋常态化,占比始终维持在60%以上,实现了“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目的。我市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挤出专项工作费用,增设听证审理用房,规划听证审理席位,配备相关电子设备,成为全省首个具有常设专用听证审理室的市州。不断完善听证审理预判机制,通过列表归纳行政复议案件争议焦点的方式,将听证审理的需求级别直观反映出来,做到了听证审案不遗漏,保障了当事人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的权利。不断完善听证审理组织程序,提前发布听证公告,科学划分听证阶段,保障当事人充分参与听证审理程序。不断完善法制负责人参加听证制度,对存在群体性风险的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协调各单位法制负责人参加听证活动,为化解群众焦虑、增强听证权威夯实稳固基础。

将实地核查作为实现能动办案的重要审理方式。我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的能动作用,注重采取实地勘查、调查询问等调查取证方式,确保全面客观查明案件事实,着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尤其在办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治理违建等社会普遍关注、风险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9年,我市某县为加强教育基础建设,化解大班额问题,征收了部分集体土地。由于征地时间跨度大、涉及利益主体多,少数群众对安置补偿标准、项目和方式反映强烈,并聘请了从事征地拆迁的资深律师团队申请了行政复议,给征地单位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市司法局认真梳理安置补偿的各个环节和因素,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踏勘征地现场,反复释明征地的背景和必要性,促使征地单位增加了就地安置选项,妥善化解了该批行政复议案件。

发挥行政复议纠错职能探索监督履责新形式

我市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坚持“刀刃向内”,敢于纠错现丑,直面“民告官”,不护短不推诿,做到依法纠错、坚决纠错,树立行政复议制度的权威地位。

探索行政复议监督新形式。市司法局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综合运用电话沟通、面授指导、意见建议等方式,催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和完善执法制度。近年来,该局指导行政执法案件200余起,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45份,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娄底市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办法》《娄底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规定》,形成了“以公开促规范”的责任倒逼机制。同时,还通过《法制周报》、湖南长安网、红网等权威媒体大力宣传,形成了关注了解行政复议的良好社会氛围。

培育行政复议监督的生态微环境。2019年,我市司法行政部门与政府法制部门实现了重组,娄底行政复议事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市司法局赋予乡镇街道司法所行政复议便民联系、行政争议就地化解的职能,做好与乡镇街道的沟通联系,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越发明显。今年,某街道群众不服环境保护部门对当地生猪饲养企业的处理结果,多次走访未果后申请了行政复议。市司法局指导当地司法所详细了解情况,查明争议源头在于群众对法律法规不理解,对行政管理部门不信任,企业对污水排放治理不重视,对保护生态环境欠周全。当地司法所协助环境保护部门做好群众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化解工作,真正从源头上解决了行政争议,争取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与支持,通过行政和解为当地政府在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方面,打造了可复制的范本。

市司法局局长周小平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强化使命担当,凝聚法治力量,让行政复议这个“减压阀”“助推器”更好地发挥效能,推动平安娄底、法治娄底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娄底日报记者  黄灿 市司法局 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