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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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26-03-03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用好这一经常性手段,能有效加强党员党性锻炼,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总体要求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频次和方式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评定等次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党员进行评定。
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
结果运用
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内容选自党建读物出版社《新编基层党务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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