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浏览次数: 作者: 周海鹏 康利民 发布时间:2017-08-10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近几年来,我市专利申请均在千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占近三分之一。这边是成果数量不断增多,“水位”持续上涨,那边是转化的“出口”不畅通,转化率低,这是我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综合性成果转化平台、专业性运营中介服务机构等方面尚为空白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亟待发力。

出台政策营造氛围。近两年,国家修订了《科技成果转化法》,并先后制定出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从而形成了从修订法律条款、制定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三部曲”。省里也制定出台了《湖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性文件。根据科技部相关文件精神,从明年开始科学技术奖励只设到省级,市(州)一级不再设奖,我市2003年出台的《娄底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也将失效,科技成果激励政策方面将成为空白。因此,迫切需要制定出台新的政策以弥补不足。

借力“互联网+”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目前,就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现状而言,局限于小型的孵化器等载体,缺乏综合性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很难适应发展形势需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短时间内搭建一个有场地、有专业人员的综合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难度较大,因此借力“互联网+”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就成为目前最佳选择。通过利用“互联网+”模式,建立专业的“产业技术成果转化网络服务平台”,打通“供”、“需”双方的通道,实现线上精准对接、线下精准服务,为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拆“隔断”、破“藩篱”、打“通道”。

扶植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就要着力厘清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供方”、“需方”以及“中间方”的对接问题。政府职能部门虽然每年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市场、企业展开调研,了解市场需求和科技研发,在做好顶层设计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科技成果转化要求的差距还比较大。而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会主动充当“供方”、“需方”之间的联络员,在“供方”、“需方”和“中间方”之间形成快速沟通渠道,能有效弥补政府职能部门缺位的问题。如株洲市前两年开我省首创,从深圳引进了一家专门从事专利运营的中介机构,多方面推进该市的科技成果转化。我省长沙、湘潭等兄弟市州也大力响应,不是从北上广引进专业运营机构、人才,就是大力扶持本地中介机构开拓此项业务。因此,针对娄底专业性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尚为空白的实际,营造有利于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扶植发展品牌好、能力强、市场化程度高的中介服务机构,以提高我市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市科技局  周海鹏 康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