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司法行政工作考评获全省优秀等次

浏览次数: 作者: 丁杏芬 发布时间:2017-02-17

2月9日,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现场传来喜讯,2016年娄底市在全省14个市州司法行政工作考评中分数排名全省第三,被评为优秀等次。

省司法厅对市州司法行政工作考评由省综治考评(占40%)、非综治工作考评(占40%)和综合评价(含厅领导的评价、处室的评价和综治民调得分三部分,占20%)三部分构成,另设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5分)。2016年,娄底市司法行政系统总得分为101.77,排在全省第3位。

2016年,娄底市司法局按照省司法厅“44834”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开创了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成功创建成省级文明单位,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市依法治市办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2017年,娄底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突出维护安全稳定,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法治娄底建设、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等改革,加快基层基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跨越、新发展。(市司法局  丁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