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将着重从六个方面持续发力 全面推动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

浏览次数: 作者: 李魁 胡楠 发布时间:2017-03-12

2017年,娄底市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改革创新,筑牢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增强群众获得感,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底提供坚强的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为此,该市将着重从六个方面持续发力,全面推动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

抓实创业带动就业

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持续发力

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出来的就业需求,加强就业创业政策与财税、金融及产业政策的协调,创造更多优质的就业岗位,防范失业风险,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推动“1+3+X”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更好地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确保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以上,其中新增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二是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鼓励支持“双创”各项优惠政策,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激励措施,巩固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继续开展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工作,打造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三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行动计划,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大政策扶持和宣传,健全服务体系,营造支持返乡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当地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四是全面推进劳务协作脱贫。高度重视农村贫困户就业脱贫工作,统筹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摸底,抓紧建档和制定加强就业精准扶贫的具体措施,集中组织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和专场招聘活动,有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帮扶。大力推进发展家庭服务业,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让广大农民朋友共享积极就业政策带来的红利。五是不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继续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和纯农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动态清零。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服务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就业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和就业监测体系,健全预警机制和快速响应工作机制。

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上持续发力

为建设一支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必须推动人才工作创新发展,最大限度释放“人才红利”。一是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聚焦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项目。创新人才培养、使用、引进、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努力在人才评价激励方面取得新突破。健全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主要看实绩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机制,切实落实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倾斜政策。不断完善引进、培养和盘活高层次人才制度体系,抓紧制定促进人才向基层、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措施。建立全覆盖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制度体系,积极探索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人才支撑与智力服务。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高、精、尖、缺”人才为重点,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做大做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精心组织实施重大人才项目,重点引进一批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企业集群发展的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与团队。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全面开展以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为主题的公需科目培训。创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依托高素质人才培养等相关人才工程,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加强技能培训,推行职业培训普惠制度。大力开展适应劳动者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多渠道、全方位提升劳动者素质,加快培养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创新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训练院、职业培训包等改革试点。研究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基地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培养“娄底工匠”,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大海外人才和智力引进工作力度。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省引才引智相关政策,积极申报“千人计划”、“百人计划”外专项目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精准引进我市急需的各类高端、紧缺外国人才。积极开展因公出国(出境)培训和引进师资培训,充分利用海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加强开放型、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外国人才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做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娄工作的各项服务工作。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持续发力

进一步改革完善制度政策,促进各项社保制度成熟定型,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一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人员培训,加快经办能力建设,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职业年金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参保登记,全面纳入统一经办。妥善处理已参加原试点制度但不符合新制度参保条件的参保单位和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落实企业养老保险断档补缴、灵活就业等群体参保缴费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统一的生存资格认证办法和金融服务标准,推广银行直缴业务。二是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完善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确保新制度平稳运行。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出台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和特殊病种门诊管理办法,理顺经办体制,建立“一站式”结算机制;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适当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积极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真正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改进医保个人账户制度,建立门诊统筹,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及医疗生育保险合并试点。完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机制和系统,实现跨省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三是加强社保基金“收、管、发”工作。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推广五险统一征缴,确保年底前全市未参保人员登记率超过95%。继续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稳步推进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有效发挥稳定就业、预防失业功能。抓好社保降费、费率过渡试点、封定缴费基数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为企业减负。加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调度力度,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催收欠缴保费。继续上调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积极引导企业清缴欠费和职工及时续保,建立征缴不足由同级财政兜底办法,完善基金缺口合理分担机制。加强基金运行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控专项检查。

提升人事和工资管理水平

在激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活力上持续发力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各项政策规定,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人事管理和工资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一是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贯彻实施全省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继续稳妥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做好公务员考录、公开遴选、考核、培训、奖励、参公单位动态管理工作。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化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政策,激发事业单位人员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干事创业。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指导监督,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努力破解公开招聘形式不活、方法单一、时间固化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积极推进人事管理信息化。三是落实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继续实行考试考核安置军转干部和随调随军家属,按时按规按量完成安置任务。鼓励和引导军转干部到基层一线工作,推动军转干部人才资源合理分布与优化配置。认真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政策待遇,进一步加大对其就业创业扶持力度。落实属地责任,切实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四是加强人事考试安全工作。建立人事考试安全联防联控机制,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防范高科技作弊,推广电子化考试,主动预防和化解考试安全风险。五是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制定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配套工资政策、公务员奖金规范政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整配套措施,认真做好市县两级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工作。六是完善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民生导向与发展导向,做好与省绩效管理信息平台的对接,指导县市区、市直单位利用好省绩效管理信息平台开展工作,实现省、市、县、乡绩效管理“指标互联、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持续发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深入研究新常态下劳动关系新形势、新变化,创新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好各项任务,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控。扎实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工作,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和谐劳动关系园区和企业创建活动。着重关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动态监测和排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尤其注重解决拖欠农民工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政府负总责,人社部门牵头监管,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和银行代发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打击欠薪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加强企业规模性裁员的监管,依法履行报备程序,妥善理顺劳动关系。按照属地原则稳妥处理好地方国企改革遗留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加强工资调控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出台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具体操作办法,探索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薪酬分配改革试点。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制度。三是加强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工作。推进调解仲裁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开展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综合示范工作。促进“调解、仲裁、诉讼”联动,建立健全无缝隙的裁审衔接机制。建立“双随机一抽查”机制,组织好劳动保障监察各项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加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落实,依法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在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上持续发力

增强内功、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优化服务,进一步强化基础能力建设,让人民群众享有便捷优质服务。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梳理一批人社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列出清单,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办法,力争实现突破,切实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以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为依托,借助微信、手机APP和自助机等载体,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次、跨地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与服务,加强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使群众和服务对象足不出户即能享受到触手可及的人社服务。三是加强法治人社建设。组织实施新一轮法治人社宣传教育活动,预防控制人社行政法律风险,继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人社带来的公平正义。四是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大力推进阳光政务,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服务。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在全系统窗口开展窗口单位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和工作队伍“四项建设”,不断提升窗口单位服务制度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市人社局  李魁、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