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燃气办开展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

浏览次数: 作者: 李利萍 发布时间:2017-10-02

市住建局燃气办开展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

娄星区金谷市场网点大排查


近日,由市住建局燃气办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支队、安监、质监、运管、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联合开展瓶装液化气专项整治行动。

9月28日,执法人员来到娄底市娄星区金谷市场南门几处液化气供应点。首先查看其经营许可证,有多个门面没有正规经营许可证,有的是临时许可证,也都早已过期。自称有许可证的,也大都是将某供气站点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声称是自已的经营许可证。大多数供应点都是打着送气、送水、专业维修灶具、燃水器的招牌。大多数经营门面进门处混杂地摆放着数瓶液化气钢瓶和瓶装饮用水。液化气钢瓶有15公斤、10公斤、5公斤三种规格。有的在里屋,摆放着不少钢瓶,有空瓶,也有实瓶的,还有一些实瓶的液化气瓶没有封口,还有的就在堆放液化气钢瓶的门面生火做饭,安全隐患实在令人忧心。执法人员询问:“这里供应哪里的液化气?”店主声称“各个液化气站的气都有,没有灌装不合格气”。然后检查有没有过期钢瓶,看到钢瓶有的已经超过了有效检定期。执法人员对违反规定的钢瓶进行了暂扣,并要求店主立即整改。在场的市住建局燃气办邵海峰主任指出:“我市实行液化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各气站只能足额充装自有产权瓶,并要求店主要将所经营的卖水、修灶、液化气业务分开,更好地保障安全。如果业主要进行液化气销售业务,必须先要到工商部门办好经营许可证并且要到市住建局燃气办办理燃气经营许可才能经营销售液化气,且经营门面只能摆放空瓶,实瓶要纳入经住建局燃气办检验合格的仓库进行保管储存。”执法人员对暂扣钢瓶进行了贴标、处理。

在整治过程中,我们还将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强化市民使用合法、正规瓶装液化气意识。执法人员表示,还将通过明查暗访、发动市民举报等方式,进行动态监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机制。(市住建局:李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