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穿到档案馆事业发展中区去

浏览次数: 作者: 陈小芳 发布时间:2020-04-29

4月24日上午,市档案馆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会议,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展开学习,并交流心得体会。

QQ图片20200429004921.png

会上,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了《条例》全文,详细解读《条例》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全面规范,充分认识到《条例》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具有重要意义。5名同志做中心组发言,其他同志积极参与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条例》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馆长彭晓宏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并讲话。他说,学习贯彻宣传《条例》,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三表率一模范”的基础要求,支部要按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完成好“五个一”规定动作,结合实际优化自选动作,将《条例》内容贯彻于党建工作全过程和档案馆事业发展各方面。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宣传落实《条列》,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市档案馆 陈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