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携手共行、处治噪音污染

浏览次数: 作者: 李春球、罗勇辉 发布时间:2017-06-01

2017年5月21日上午9时,市城管执法支队乐坪大队接到支队长朱文斌电话指示:春园步行街噪音扰民需迅速处置。接到指示后,上午9时15分,副大队长吴国喜带领清泉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发现是春园步行街内街靠市人大院西侧一珠宝店正在进行开业庆典,现场锣鼓喧天、音量分贝大导致噪音扰民。吴国喜当即与春园步行街物业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一同找到珠宝店老板表明身份说明情况,指出其行为已对他人构成噪音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向其下发了《限期改正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珠宝店老板很配合工作,当即下调音量,并保证控制现场音量分贝。

据了解,春园步行街与娄底市人民政府在对步行街内街在管理上有自主管理权限并有相关文字协议。针对此情况,副大队长吴国喜会同物业负责人,从执法角度再次强调,一切商业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音量分贝不得给他人造成噪音污染为准。在下阶段,市城管执法支队乐坪大队清泉中队将加大对门店噪音的宣传和处罚力度。(市城管执法支队  李春球、罗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