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澎督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浏览次数: 作者: 朱卫国 发布时间:2017-12-30

陈澎督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为积极推进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12月19日,副市长陈澎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如何积极有效快速推进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问题。市政府副秘书长邓敏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建在娄星区蛇形山镇泉塘村燕子岩,即现有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按照“着重中心城区、统筹周边区域”的原则,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1200吨/天,首期建设两条400/天吨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预留一条4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线建设口子。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总投资约5亿元。计划在两年内建成投产。

前段时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虽然做了大量工作,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但离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在完成时间节点上比较滞后,没有达到《娄底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里预定的时间要求。我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经堆满垃圾,马上面临生活垃圾无处堆放的困境,为此,陈澎要求:项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有时不我待、抢抓时间的紧迫责任感,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不但要全力关注和推动,还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抓落实,该为项目建设审批开通绿色通道路的,一定要加速、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尤其是几项需送省报批的工作,一定要步伐紧凑,全力加速进行,如规划选址意见书、环评报告、可研报告等,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要切实牵头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绝不能因送省报批环节滞后而拖其他工作的后腿。市财政局牵头负责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审批复;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水资源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市维稳办牵头负责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批复,娄星区人民政府牵头负责项目征地、环评公参等项工作也要按照完成时限节点,加快推进步伐。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助配合,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承办的工作要强力督促,保质保量限时完成。

会议还研究了原《娄底中心城生活垃圾处置协议》的终止善后事宜,以及湖南中技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址搬迁,为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腾地等问题。(市城管局:朱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