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铁军队伍的“守门人”

浏览次数: 作者: 张尹 发布时间:2026-07-06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着维护党纪国法、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作为娄底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的一员,岗位特殊、职责特殊,结合自己的岗位实际,谈几点学习感悟。

一、为了谁?守护队伍纯洁性就是我们的价值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执法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监督者出了问题,损害的是整支队伍的公信力,动摇的是人民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信心。

也许有人会问:干部监督室不直接面对群众,我们的价值体现在哪?干部监督室的职责就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我的理解是,干部监督的价值,不在查处“内鬼”的数字里,而在防止“灯下黑”、让群众相信“纪委就在身边”。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咬耳扯袖,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看似不起眼,实则避免了更大的问题发生,保护了干部、纯洁了队伍、维护了群众利益——我想这就是实实在在的价值。我们通过扎实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通过精准的执纪执法,让违规违纪者受到惩处,也让受到诬告者得到澄清;通过深入以案促改,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这就是价值。我们要像呵护生命一样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力,确保每一起案件、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党纪、国法和历史的检验。

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增强,用心守护好这支队伍的纯洁性,少听到一个“后悔电话”,少看到一个“懊悔眼神”,这就是我心中的价值追求。

二、追求什么样的监督质效?既要形成有力震慑,更要提升治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写道:“‘功成不必在我’,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黄帝内经》有言:“上医治未病。”最好的医生不是等人生病了再去治,而是在没生病的时候就防住了。我深感干部监督室的工作也是如此——既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形成“查处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更要把功夫下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提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治理效能。看到纪检监察干部因被处分后懊悔的眼神,我不禁想问:如果当初能够早一点发现苗头、早一点提醒,结果会不会不同?

干部监督不是为了整人,而是为了保护这支队伍。我有切身体会:把每一次谈心谈话做实、每一条问题线索查准,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让“红脸出汗”成为习惯,这比事后处理更有价值;每次谈话、每次提醒、每次咬耳扯袖,可能没人看到,也不会写进报告里,但它就像筑起了一道堤坝,拦住的是滑向深渊的脚步。

我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不能为了指标而办案,不能为了数字而监督,不在“挖出多少人”,而在“挽救多少干部”“预防多少问题”“净化多少生态”。

三、靠什么锻造过硬本领?以坚强党性立身,以“自身硬”的底气履职尽责

古人云:“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干部监督室作为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机构,自身必须过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这“三个绝对”是我们的立身之本,也是我们监督别人的底气。

“政如农功,日夜思之”。在干部监督岗位上,我始终提醒自己,要像农民种地一样,脚踏实地、精工细作,把每一件看似平凡的工作都做到极致,为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而不懈努力。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竭尽全力履职尽责,当好纪检监察队伍的“守门人”:

一是锤炼党性,筑牢忠诚之魂。加强理论学习,始终以党性立身做事,把“立党为公、为民造福”刻在心里,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每个环节中。

二是立足岗位,扛牢监督之责。甘于做铺垫性工作,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在处置问题线索及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把忠诚干净担当贯穿监督全过程,做到监督不缺位、执纪不松劲、担当不懈怠。

三是当好表率,守牢廉洁之线。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为契机,扎实练好内功,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守住底线、绷紧纪律之弦,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常怀敬畏之心,牢记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

(张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