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
浏览次数:
作者: 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6-03-02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全文如下。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为贯彻落实党章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本意见印发前已换届的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二、党的基层组织应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的基层组织任期调整统一规范、平稳衔接。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等相关换届准备工作,及时提醒督促按期换届。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由中央军委规定。
五、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人民日报》(2018年07月13日 01 版)
推荐阅读
- 娄底市直机关工委举办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
- 娄底市直机关工委召开丰富和改进“三会一课”内容和形式座谈会
- “顺应历史大势和时代潮流”——习近平主席同普京总统会晤侧记
- 压实机关纪委责任 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铁军——2025年度娄底市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述职讲评会召开
- 习近平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会谈
- 统筹发展和安全 护航“十五五”新征程——第五期“娄直·青视角”活动举办
- 市直机关第三十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 刘小辉出席开班式并作专题辅导
- 送戏下乡走基层 服务群众践初心——娄底市地域文化传承研究中心联合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走进油溪桥村
- 书承千年文脉 香溢万里家国——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书香社会建设
- 娄底市直机关2026年“关爱困境妇女儿童·圆梦微心愿”公益募捐活动部署会召开
- 习近平会见西班牙首相桑切斯
- 为人民出政绩 以实干出政绩——第四期“娄直·青视角”活动成功举办
- 市直机关工委召开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 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闭幕 习近平等出席
- 以“走在前、作示范”的自觉落实机关党建责任——2025年度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召开 蔡新亚出席
打印
关闭
